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农 委 >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全区农业机械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机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验发牌证、安全教育与检查及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质量事故。负责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和管理。

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农机具推广工作。

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登记备案。

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及安全教育与检查工作。

负责拖拉机、大中型农机具的报废回收工作。

监督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工作,指导道路外农机事故处置工作。

负责全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全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和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