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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与指导、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导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农委

指导和监督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管理与流转、纠纷调解与仲裁等。

区国土分局

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工作;指导帮助规模经营主体落实配套用地。

区法院

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区财政局

协调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补助项目资金。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1、《农村土地承包法》;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3、《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 4、《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5、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委农发〔2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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