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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
职责分工 | 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区农委 | 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
区市场监管局 | 负责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 |
相关依据 | 相关依据 |
1、《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67号)。 |
案 例 | 案 例 |
某地农业部门在抽检中发现某奶站收购车的牛奶中抗生素残留超标,该批次奶制品在生产基地有部分存货,其余部分已进入市场销售。根据有关食品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农委对生产、收购环节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区市场监管局对奶制品生产环节和市场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