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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人安全管理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农委

负责监督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行政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审验等源头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特定时段、特定路段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督检查;与公安部门建立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人牌证信息互通机制。

区交警二大队

负责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督检查,包括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对拖拉机驾驶人的违章处罚和违法记分制度。与农机部门建立道路违法、交通事故信息互通机制。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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