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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肥料登记管理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农委

按照农业部对肥料登记审批权限的规定,规范做好登记受理、上报等工作,同时按规定对全区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实施肥料生产许可,对辖区内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肥料产品进行检测和监管;负责对辖区内流通领域的肥料产品进行监管。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4、《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5、《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案   例 案 例

群众举报某地肥料市场混乱,有多起假肥料造成农民经济损失的事件。接到举报后,当地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方联动。农业部门组织执法人员调查该事件,并抽查问题产品,向省农业部门核实肥料登记信息。调查显示,该地有两家肥料厂家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执法大队依法进行了处罚,并责成这些企业限期到省农业部门完成肥料产品的登记;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肥料生产企业及肥料产品进行抽检,对生产不合格肥料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该地的肥料生产和销售市场得到了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