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类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应如何补偿?哪些人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哪些情...
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答: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问:
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问:
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应如何补偿?
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
哪些人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
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答:
(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问:
职工出现哪些情形时,可以视同工伤?
答: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问: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病住院报销标准是什么?
答:
参保人员在区内医院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区内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起付标准以上补偿80%;区内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以上补偿70%,其中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的补偿比例减半。(高港区内: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泰州市高港中医院为二级医院,其余均为一级医院)参保人员转区外医院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实行分段补偿。分段补偿比例为:0-20000元(含)补偿35%,20000-40000元(含)补偿40%,40000以上补偿45%,转区外非指定医院(必须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否则不予补偿)补偿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的补偿比例减半。不满18周岁参保人员住院补偿比例按上述标准增加10个百分点,并实行政策范围内费用保底补偿65%。

问: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限是什么?
答:
参保人员在规定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问:
保险在高港,因疾病原因想要转外地看病,医保费用如何报销?
答:
保险在高港去泰州市区定点医院看病,可凭医保卡直接结算。去市外医院就诊前,需先到二级以上医院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回来之后凭转诊表、医保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办理报销手续,放置入材料的,还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危重抢救病人可先转诊,但应及时补办转诊手续,一般情况不超过1周。

问:
职工生病住院,费用报销标准?
答: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生病住院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按以下办法报销:一是住院起付标准以下自付(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400元,二级医院为600元,三级医院为800元,转外为1100元)。二是起付标准以上按以下比例报销为:起付标准以上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部分,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3%,二级、三级医院报销91%;1.5万元以上至6万元(含6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统一报销95%。转泰州市以外指定定点医院就诊的统一报销88%。转非指定外地定点医院就诊的统一报销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上提高2%。恶性肿瘤患者自付比例减半执行。

问:
申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有哪些?
答:
(1)须达到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2)缴费年限应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满5年);(3)凡申请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必须是2001年12月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编印的《提前退休和特殊工种文件汇编》中规定的本行业工种,跨行业不比照;(4)从事的特殊工种年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即:特别繁重10年以上;高空、高温、井下9年以上;有毒有害8年以上;从事交通专业运输的客、货运汽车驾驶员、船员连续15年或累计20年以上)。

问:
卡遗失怎么办?
答:
第一步:临时挂失。社保卡的人社功能挂失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1.电话挂失:发现丢失后,可立即拔打12333服务热线申请挂失,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验证。2.经办网点挂失:可以到各社保卡服务网点挂失。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挂失,拨打卡面标示发卡银行相应的服务电话:建设银行:95533交通银行:95559农业银行:95599农村商业银行:96008提示:临时挂失后,应及时办理正式挂失。如不及时办理正式挂失,社保卡的人社功能将在7天后自动恢复。第二步:正式挂失。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卡面标示金融服务银行的服务网点办理。第三步:办理补卡。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后,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手续,并按照每卡20元缴纳工本费。

问:
申办省社保卡需要什么材料?
答:
申请人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到人社业务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仅限不满16周岁人员使用,且其中的公民身份证编号须为18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提示:不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由法定监护人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为办理。

问:
单位给职工缴纳医保后,什么时候可以用医保卡享受报销待遇?
答:
参保者在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手续后,本人带身份证到我局社会保障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卡信息采集,大概90天后能够取到社会保障卡。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个人账户划拨及医药费报销待遇。

问:
新开的公司,想给员工办保险,去社保局的话要带什么相关的手续呢?
答:
需要带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去区人社局2楼征缴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问:
小额贴息贷款的对象是哪些?
答:
凡法定劳动年龄内,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各类失业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并在贷款地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中小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后,均可以申请小额贴息贷款。

问:
我区可享受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
我区可享受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对象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3)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4)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职技校生;(5)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人员;(6)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人员。

问:
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除享受基本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
一是实行大学生就业见习制度。每人每月发放1062元的见习补贴,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综合商业保险,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二是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招用大学生补贴。每吸纳一名大学生就业给予企业3000元补贴,给予毕业生1000元补贴。三是大学生返乡创业优惠。返乡创业大学生,二次创业或变为企业法人的,按新企业注册性质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四是发放购房券。首次到我区企业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高港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可申请3-5万元的购房补贴。(“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5万元,“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4万元,二本以上高校以及泰州本地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3万元)。

问:
我区的创业扶持政策是哪些?
答:
一是放宽创业投资渠道。实行非禁即入,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制度。二是开展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三是创业融资服务。各类城乡劳动者创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均可申请创业贷款贴息,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企业最高可贷300万元,按基准利率的50%或100%贴息。四是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者初始成功创业给予5000元的补贴。五是房租补贴。给予孵化对象每年房租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补贴。六是水电补贴。给予孵化对象水电费用50%、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

问:
我区有哪些就业优惠政策?
答:
一是消除就业门槛,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与城镇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二是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城乡劳动者在劳动年龄段可参加专项能力、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6个等级职业培训,享受6次培训补贴。三是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凡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街道、社区管理和公益性服务,都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五是发放就业安置补贴。按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000元/人标准发放。六是发放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按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500元/人标准发放。